臭氧层与碳排放扯到一起了?《基加利修正案》:氢氟碳化物纳入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
臭氧空洞是好多年前的故事了,如今再次被重视,还蹭了碳排放的热点,是不是有好多问号要解答?
是的,而且更早。《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》缔结于1985年,旨在减少人为活动对臭氧层产生的影响,对消除臭氧空洞起到了关键作用。1987年的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要求管控近100种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,力求控制全球生产总量与消费总量。随后在1990至1999年间,先后通过了《伦敦修正案》《哥本哈根修正案》《蒙特利尔修正案》及《北京修正案》,逐步增加了ODS管控范围。
《基加利修正案》于2016年10月15日在卢旺达基加利通过,将氢氟碳化物(HFC)纳入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管控范围。HFC是ODS的常用替代品,不会损害臭氧层,但HFC是温室气体,具有很高的全球升温潜能值(GWP)。《基加利修正案》通过后,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开启了协同应对臭氧层消耗和气候变化的历史新篇章。该修正案已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生效。
HFC全称氢氟碳化物,它不是指某一种特定的化学品,而是一类物质,不含会导致臭氧消耗的氯或溴,因此是传统ODS的常用替代品,广泛应用于制冷、空调和消防行业,同时还被用作发泡剂和喷雾罐推进剂,以及生产其他化学品的原料。
修正案共管控18种HFC,包括HFC-32、HFC-125、HFC-134a、HFC-143a、HFC-152a、HFC-227ea、HFC-245fa和HFC-23等,并列明了各物质的GWP(表示该物质的全球变暖影响相当于等量CO2的倍数)。
我国应自2024年将生产和使用冻结在基线水平(基线是2020至2022年HFC平均值加上HCFC基线水平的65%,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计算),2029年起HFC生产和使用不超过基线的90%,2035年起不超过基线的70%,2040年起不超过基线的50%,2045年起不超过基线的20%。
1)2021年9月10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》(环办大气函〔2021〕432号)。自2021年9月15日起,所有副产HFC-23应尽可能进行销毁处置,不得直接排放;除作为原料用途和受控用途使用外,副产HFC-23应采用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缔约方大会核准的销毁技术尽可能销毁处置。
2)2021年9月29日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修订发布了《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》(2021年第44号公告),增补基加利修正案提出的受控物质,并注明其主要用途和削减义务;明确受控物质应包括该类物质的异构体,也包括运输或储存容器中的相应物质或混合物,但不包括制成品内所含的受控物质或混合物。
3)2021年10月25日,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共同修订了《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》(2021年第50号公告)。自2021年11月1日起,我国正式开始对HFC进出口贸易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。相关申请经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,向商务部或受商务部委托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,凭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,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供稿: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